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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牵头修订的国际塑料废物技术导则审议通过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5月15日电(通讯员 赵娜娜)5月1日-12日,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2023年缔约方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超过160个国家的缔约方和观察员约2000名代表参会。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助理研究员谭全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助理主任赵娜娜、科研助理张玉娇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会。经过11天漫长艰苦的谈判,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塑料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on the environmentally sound management of plastic wastes)(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缔约方大会现场

由于塑料污染在国际社会已经成为与气候变化同等重要的议题,该技术导则自2019年启动修订以来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日本和英国是该技术导则的共同牵头国,赵娜娜作为中国政府代表,与日本和英国代表共同负责技术导则修订工作。修订的四年期间,技术导则修订工作会间工作组共召开四次会议对导则修订稿进行详细讨论、反复磋商,修订稿从塑料种类和特性,国际公约对塑料废物管理要求,塑料废物预防和减量、鉴别和清单、再生利用、能量回收、最终处置等全过程对塑料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方式进行规定。技术导则历经2次公约缔约方大会、2次巴塞尔公约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会议审议。此次缔约方大会期间,谭全银和赵娜娜作为牵头国代表,从科学和技术角度针对各方就技术导则内容的分歧答疑解惑,提出客观协调建议。最终,该技术导则于2023年5月12日晚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经巴塞尔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正式审议通过。巴塞尔、鹿特丹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及各区域代表均对牵头国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感谢,认为该导则将对各国塑料废物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谭全银和赵娜娜在会议期间发言

大会现场通过技术导则

巴塞尔公约技术导则是根据巴塞尔公约第4条第8款规定而制定的,旨在为各缔约方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处理处置和越境转移提供指导。参照技术导则对废物进行环境无害化管理是《巴塞尔公约》的核心要求。

大会通过技术导则的决议

缔约方大会是公约最高议事机构,主要通过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和处理公约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公约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规定,并做出相应决定,使公约得到有效执行。

供稿: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