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是在国家环保局与我校联合建立的环境工程设计院的基础上,经1998-1999学年度第13次校务会议批准,于1999年4月成立。它的成立是为了适应21世纪国际环境科学与工程的发展,加强我校环境学科群建设,利用我校学科综合优势,促成跨学科、综合性的环境科学研究与工程实验基地建设。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作为学校首批建立的跨系研究院之一,是高校科研改革的一项举措和尝试。研究院采用虚体院的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研究院设管理委员会,正、副院长和学术委员会。建立院务会议制度。由学校按实际编制设置岗位发放津贴。办公地点设在环境楼,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协助办理研究院有关人事、财务等行政事务。研究院以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为主体,包括核能技术设计院、化工系、热能工程系和汽车工程系等多个系(所)的相关研究所或研究室,以及“水污染控制设备质量检验中心”、“亚洲太平洋地区危险废物管理与培训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 “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研究中心”等研究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秉承成立宗旨,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在所承担的“985”一期建设期间,建成环境领域的综合学科群;将高新技术与环境技术结合,提升学科了的整体创新水平;大力发展环境管理战略研究,为我国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多项科学依据;从单一的工艺末端污染控制发展成为工艺全程控制,开展大量有关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研究与国际合作;污染控制与治理研究的范围得到拓展,从传统点源污染治理发展到线源和面源污染控制领域。
研究院积极开展全球环境问题研究,先后组织了“中英环境科学与工程研讨会”,“中美经济、能源与环境研讨会”,“中芬环境与森林研讨会”,“清华大学—京都大学第二届能源与环境学术研讨会”等。在中国教育部的支持下,与京都大学共同申请了日本学术振兴会的“Core University Program”,双方牵头合作开展为期十年的“城市环境”项目。中方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七所院校,日方包括近三十所大学,合作涉及水资源及利用,水资源控制、酸雨控制,污染预防技术的创新、固体废物管理,再循环系统的建立、城市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等诸多领域。
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研究中心是2001年《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签署之年,经学校自主批建的校级科研机构,研究中心主任为环境学院余刚教授。中心以环境学院为依托,与化学系和法学院等单位共建,是国内率先成立的化学品环境公约研究机构,也是之后成立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持续技术支撑我国的POPs履约工作。
研究中心以新兴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污染源减排、废物安全处置和履约决策支持等为重点研究方向,多学科交叉地开展前沿性基础研究、前瞻性高技术开发和战略性决策咨询。自成立以来,中心承担了大量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北京市科委、中国工程院等新兴污染物方面的课题,此外还承担了多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基金、欧盟、日本等国际合作项目,累计到款近20,000万元。截止目前中心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科研成果,包括获得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10余项省部级以上奖励,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300多篇,授权和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0多项,目前累计培养优秀人才超过100人,中心核心研究团队于2012年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支持计划。2006年至今,中心每年主办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全国化学品环境安全研讨会”,迄今已成功举办16届。经过近20年的发展,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已成为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国内领先的新兴污染物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机构。
清华大学战略环境评价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战略环境评价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清华大学自主批建的校级科研机构,2021年入选校级智库机构。中心主要面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服务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求,在环境系统分析与区域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咨询和研究工作,为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业集团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和科技支撑,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中心成立以来,承担了50余项生态环境部和各级地方政府委托的重大政策咨询和研究课题项目,主持完成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环渤海、西部大开发、中部城镇群等重大战略区域环境评价和雄安新区、舟山群岛新区、贵安新区、滨海新区等国家级新区规划环评或环境规划咨询课题等,有效支撑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清华大学战略环境评价研究中心是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十三五”环评管理改革和战略环境评价参与综合决策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完成了战略环评参与“多规合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核查和空间规划的环境管控机制等系列研究课题,并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专题研究任务。“十三五”以来,中心主持完成了全国第一个地级市战略环评(连云港市)和城市“三线一单”编制项目试点,全过程参与了“三线一单”技术指南、编制要点和成果应用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和技术规范编制,是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技术专家组成员单位和对口指导单位,牵头完成了河北省“三线一单”编制和白洋淀流域、雄安新区“三线一单”等省级和重点地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是国内战略环境评价和“三线一单”等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技术团队之一。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2项,累积发表区域战略环境评价、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领域相关专著10余项,各类期刊论文50余篇,软件著作权10余项。
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成立于2016年4月16日,挂靠环境学院,共建单位为人文学院、低碳能源实验室,绿色大学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合作建设单位,对校内其他各院系开放。中心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团队、学术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杨斌副校长任中心管委会主任。贺克斌院士任中心主任,钱易院士任中心名誉主任。何建坤教授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和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分别任中心顾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中心战略定位为生态文明领域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高校类高端智库和新型绿色智库。中心属于清华大学五大智库群中的创新发展智库群和环境与低碳发展智库群。中心遵照《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战略要求,发挥清华大学学科交叉优势,广泛联合工科、理科、文科以及艺术学科的一批学者进行深度合作,建构完整、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体系,探讨生态文明建设途径。中心可以为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重大任务部署、改革总体方案,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和实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领域的融合,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支撑。
中心建设和发展核心目标: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综合学科优势,开展生态文明理论体系研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问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决策支撑技术创新与实践、生态文明教育及公共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形成重要决策参考,构建新时代生态文明理论体系,并打造一支从事生态文明科学研究和应用实践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清华大学成为生态文明研究高校类高端智库,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清华大学水质与水生态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水质与水生态研究中心于2017年1月正式成立,是依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建立的战略类校级学术研究机构。中心面向国际本领域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坚持从基础科学到实际应用全链条创新的协同互动,以水质与水生态关系及调控、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污染控制的绿色过程为主要研究方向,将水质、水环境、水生态过程与机制进行深度融合,力争不断取得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工程应用的系统科技成果。
中心现有人员90余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1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青年长江学者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初步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科专长互补、具备开展全链条创新实力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中心学术骨干主持了国家973、863、重点研发专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国际合作等国家级重要项目,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了400余篇论文,获授权100余件国内外发明专利,获得5项国家奖、多项省部级奖、发明专利奖、国际奖、何梁何利奖等科技奖励。在水中砷、氟、藻、有机物、重金属去除和污染控制、电化学净水与同步产能、高浓度废液及污泥处置与资源化、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拥有专利技术并进行了大量的工程应用;主持和完成了多项重大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具有解决系列工程难题和承担大型生态环境规划的丰富经验和雄厚实力,在国内外本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